为进一步做好科技馆科普活动影像资料留存工作,助力数字科技馆项目建设,我馆拟于近期启动福州科技馆部分科普活动影像资料拍摄制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拟采用服务外包形式进行,为进一步确定项目预算,使其更加符合项目需求和当前的市场情况,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意向供应商联系商洽。
一、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应征材料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需由副本原件复印)及相关资质证明。
2.含税报价函(需提供各分项报价表)。
3.所有文件须密封装订。
(三)版权与保密要求:
1.与本项目相关的影像资料版权归福州科技馆所有。
2.供应商对项目执行中所接触到的与活动相关的资料以及为馆方服务形成的交付物,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馆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并保证不用于各种形式的商业宣传。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年服务次数不少于12场次,暂定闽都科普研学行活动7场次,科普车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5场次,实际服务场次以落地为准。服务费按次计费,含摄影摄像、修图、视频剪辑等所有费用,活动跟拍期间食宿自理,单次服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完善的摄影摄像团队,能根据科技馆拍摄需要,在活动当天提供相应的摄影摄像服务,摄影摄像师有独立的拍摄出片能力,摄影师和修图师的工作经验均在三年以上且摄影摄像师人数≥2人。
2.具备基础拍摄设备,有且不限于电影机、炮车、单反相机、无人机等,配备项目执行所需的灯光等辅助器材。
3.单次服务所拍摄的活动照片不少于200张,活动精修照片不少于15张,活动结束后4小时内,需将拍摄的所有底片及精修照片交付馆方。交付的照片要求拍摄清晰,多角度拍摄,构图合理,具备远中近景、特写拍摄角度,光线色彩美观自然,活动主体明确,如:能突出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及活动受众等内容。
4.单次服务所拍摄的活动视频素材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不少于45秒的活动宣传片并增加影片旁白配音录制以及旁白文字制作。活动结束后4小时内,需将拍摄的视频素材及剪辑后的活动宣传片交付馆方。
5.单次服务另需拍摄观众在游玩科技馆分馆、科普大篷车过程中的视频素材不少于15个,单个视频素材时长不少于2分钟,有且不限于体验展品、观看科学表演、手工活动等内容。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6:3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1-83318510
3.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潘厝支路1号福州科技馆南馆办公区。
福州科技馆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