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关注度,展示福州科技馆新馆在科学普及、科技教育和创新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促进科技馆与科技界、教育界、科创企业的联动,吸引更多市民参与科技体验,激发公众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我馆拟在第二十四届省科协年会暨第22届福州市科协年会期间,以分会场形式举办福州科技馆新馆开馆活动(时间暂定11月18日),主要包含会场布置、活动执行及媒体宣传报道等内容(详见附件1)。该项目采用服务外包形式执行,现对该项目公开征集服务商,同时相关信息将发布于福州科技馆网站,招标方式采用书面比价形式,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欢迎合格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福州科技馆新馆开馆活动执行服务。
2.项目执行地点:福州科技馆新馆(鹤林路65号)
3.项目最高限价:柒万圆整。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服务商凭合同、验收材料及等额发票,由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投标说明
1.潜在服务商需具备类似现场活动的执行服务经验,具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需提供资质证件复印件和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业绩合同。
2.为确保潜在服务商充分了解馆方需求,我馆定于11月4日10时安排集中勘查并答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现场勘查联系人:陈老师、原老师,联系电话:83350383,83318510,此外不再另行安排相关答疑咨询。
3.馆方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如天气、客流等)的变化,在活动开始前3日通知服务商对原执行清单进行修改,如因活动需要而增加服务内容或提供物品数量的,服务商在征得馆方同意后可对约定清单量作适当调整,若调整后仍超出限定金额范围的部分,馆方原则上不承担额外费用。
4.本次投标为包工包料,报价应包含人工、运输、材料等一切费用,应征材料中应提供详细含税报价单(详见附件2)。若项目中标,服务商还需提供现场布置效果图。
5.应征材料中应包含潜在服务商经营的合法证明文件,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
6.应征材料中应包含潜在服务商详细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完工时限等),承诺内容应满足馆方基本要求。
7.所有应征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及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的还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密封装订。
8.潜在服务商对项目执行中所接触到的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所有资料以及为馆方服务形成的交付物,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馆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并保证不用于各种形式的商业宣传。
三、接受应征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项目接受应征文件的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7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潘厝支路1号南馆办公区(橘园洲大桥下公园内),逾期送达的应征文件恕不接收。
四、开标时间
本项目定于11月8日17:30在福州科技馆南馆办公区会议室开标。为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中选服务商应在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与我馆签订合作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若中选服务商弃选,馆方可以根据候选服务商的报价金额进行排序,顺延递补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服务商。